| 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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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2 11:06 文章来源:霍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由国务院发起、商务部和财政部具体牵头组织实施的“家电下乡”工作,在我省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我县已进入“登记备案、审核”阶段。
根据规定,“家电下乡”的受益对象为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补贴率为13%并直接补贴给农民消费者。农户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家电下乡产品,然后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产品标识卡、发票、银行账号等有关凭证到乡或县财政部门备案,若审核无误,补贴资金将直接打入农户所提供的银行账号中。
实施的时间暂定为4年,即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房连华 王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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