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汽车下乡电视讲话
霍邱县政府副县长 苏昊
全县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你们好!
实施“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科学决策,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生产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等支持“三农”建设一系列惠民政策后,又一惠民举措。在我省实施的具体时间为:家电从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汽车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摩托车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为把这项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现就我县加快推广家电、汽车下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家电、汽车下乡”工作的重大意义
推广“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和重大举措。同时有利于改善农民朋友的生产生活条件,既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还可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无疑是雪中送炭。因此,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经济工作认真落实好,把党和政府的关爱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
二、强化措施,努力确保家电、汽车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要准确把握“家电下乡”的实质内容和主要精神。这次家电下乡实质内容就是:对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在指定的家电销售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九类家电产品给予13%的财政资金补贴。供应九类“家电下乡”的厂家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认的,产品质量过关,售后服务过关,且实行最高销售限价,即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
二是要准确把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农民换购轻型载货车按售价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的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对报废的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购买微型客车按售价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购买摩托车按售价1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650元。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每户可以各购买一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三是认真做好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我县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工作。补贴资金必须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
四是加大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家电下乡”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开拓工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促销活动,不准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严格监管,对不履行承诺、存在明显问题,或扰乱市场行为的销售网点或责任人,要依法进行停业整顿,取消资格或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推进。
三、农民朋友购买产品和申领资金补贴时要注意两点事项
一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我县已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购买时要索要“销售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查看要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是否超过该产品的中标最高限价,并核对填写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购买补贴家电产品后,要持购货发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或销售网点处及时申报补贴。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到农民的储蓄卡中。
二是购买汽车摩托车的:农户在申报补贴资金时,要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提供以下材料: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换购轻型载货车的还需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乡镇财政所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买人储蓄卡中。
推广家电下乡工作,既是国家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应对国际经济危机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强农工程,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且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因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通力合作,扎实工作,真正把推广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办好,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造“农业强县、工业强县、财政强县、民生强县”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