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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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6 16:37 文章来源:六安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党委、总支、支部,各相关企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民电[2008]6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支援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现就做好市商务系统救灾捐赠工作通知如下:
全市商务系统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开展捐款活动,为党和国家分忧,为帮助四川地震灾区人民尽快渡过难关,献上一份爱心。
由于地震灾区道路受阻,本次捐赠只捐赠资金。市直商务系统各单位和企业可将捐款汇总到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统一转赠。
捐赠联系人:吴梅
电话:3379100
市商务局党委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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