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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商务工作考评办法
2009-02-12 10:07  文章来源:六安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正确评价各县(区)商务工作,激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发挥商务经济在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全面考评的原则。
二、考评对象
全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考评内容
主要包括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商贸流通、机关工作等方面。其中:
1、对外贸易
(1)进出口总量、县(区)经济外向度、增长速度。
(12分,超额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外贸工作。(6分)
2、利用外资
(1)利用外资总量、增长速度。(12分,超额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外资工作。(6分)
3、流通业发展总量。(12分)
4、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任务完成情况。(12分,超额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5、市场运行调节工作。(7分)
6、市场建设工作。(7分)
7、规划财务工作。(7分)
8、机关工作。(7分)
9、市商务局领导评议。(12分)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由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另行组织考评。
四、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商务工作考评委员会,由局长任委员会主任。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评工作,并最终审定和发布考评结果。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考评通知的拟订和下发、各地总结的汇总、各业务科室分项考评结果的汇总、奖励文件的起草等相关事宜。
五、考评程序
考评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综合评价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程序为:
1、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每年1月20日前,对照考评内容对本地当年商务工作进行自评,并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
2、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对各地进行评分、审核。
3、局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及各科室评分进行汇总,按照最后总得分提出综合考评建议报考评委审定。
4、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公布年度考评结果。
六、考评奖励
根据考评结果设一、二、三等奖。以精神奖励为主,奖金部分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最后确定,于每年全市商务工作会议期间兑现考评资奖励。


附:评分细则

市商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一、外贸工作考核细则(总计18+5分)
(一)完成年度进出口目标(12分)
1、全部完成出口任务,得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2、全部完成进口任务,得2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二)加分项(5分)
1、对超额完成年度进出口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0%,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增幅超过20%以上的,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3、以上两项都获加分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6分)
1、重视外贸进出口业务工作,对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具体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工作关系顺畅。得2分。
2、积极推动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备案登记工作,完成全年备案登记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任务的,得1分,空白得0分。
3、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出口品牌建设、产品质量认证、加工贸易、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等项外贸进出口日常业务工作。得2分。

二、外资工作考核细则(总计18+5分)。
(一)目标任务(12分)
在完成任务前提下,最高加分不超过五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1、总量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 。(加1分)
2、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20%。( 加1分)
3、外商直接投资占总量比例大于45% 。(加1分)
4、工业项目占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40%以上。(加1分)
5、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加1分)
(二)工作质量 (总计6分)
1、机构健全,专人负责。(2分)
2、按时按质报送统计报表,开展利用外资分析,及时报送利用外资分析。(2分)
3、积极参加省市商务系统组织的境内外招商活动,编制外资项目,完善外商资料库。(2分)

三、市场运行工作考核细则(总计19+5分)
(一)流通业发展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分)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完成市下达指标者,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4分)
3、批零贸易和餐饮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3分)
(二)市场运行监测及信息报送、茧丝绸、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等(7分)

四、市建商改工作考核细则(总计19+5分)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基本分12分,加分项5分)
1、日用店建设。(7分)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满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2、农资店建设。(5分)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满分,未完成得按完成比例得分。
加分项:(5分)
1、建设日用品店数超过年度目标任务,加3分。
2、单个本地试点企业建成农家店数达25个以上的,加2分,本项不重复加分。
(二)市场建设商业改革工作(7分)
1、报送日常业务报表、公文及时、准确,得2分。
2、深入推进“双百”工程等现代流通市场建设项目,得2分。
3、认真履行成品油、再生资源、典当、二手车、民爆等特殊行业监管职责,得3分。

五、规财工作考核细则(总计7分)
1、上报省商务厅的项目资金申请材料,及时汇总报市商务局备案。(3分)
2、加强与当地财务部门联系,协调商务发展促进资金尽快拨到有关单位(企业)。(2分)
3、商务发展各项补助资金要按照有关文件进行帐务处理,不得用于个人福利、奖金等消费支出。(2分)

六、办公室工作考核细则(总计7分)
1、机关建设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工作 。( 2分)
2、依法行政工作,没有出现行政违法案件 。( 2分)
3、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 。(1分)
4、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能为机关工作做好服务。(2分)
七、市商务局领导评议。(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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