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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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09 23:51 文章来源:安徽省商务厅网站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条件:外商投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名称变更申请报告(原件);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3、关于名称变更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定通知书(原件);
5、修订后的合同、章程(原件);
6、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材料,由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专文并附材料一式2份报省商务厅(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厅窗口)。符合条件的,商务厅批复同意变更;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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